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12-05 16: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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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持以下材料:“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本人本市银行借记卡(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银行均可)”。在购房5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需一年以上,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发票总额,提取余额不足的可提取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职封存满半年的,可到中心柜台持以下资料:“身份证、本人本市银行借记卡(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银行均可)”或注册“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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