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驾照扣分计分方式不合理

    本人于2018年10月15日上午10点多,到龙门交警大队处理车辆违章事项,计9分罚款300元。当时柜面警察说"今个抓紧处理,赶紧去交罚款,晚上就到期就清零了",因为驾照显示是15日。16日,手机通知表示记分周期为“2018.10.15-2019.10.15,清零时间为15日0点,目前已计9分,”,按这个计分办法,一年周期是366天,一年期应该是“16起15日止”或者“15起14日止”。按照法律运用的规定,截止日应包括当日,驾照期限标明是15日。否则应该标明有效期14日!

    结果新的一年周期当天就出现9分!

    投诉110,推到交警队,又推法制科!推到驾管所! 又推到公安局法制科!推到纪委!又推证件科!一天投诉3轮打9次电话,无人受理!110大概是不会接受举报自己部门吧。

    若是我们对计分办法理解错了,交警六大队的警务人员也和本人理解的一样,没有及时纠正我的错误,还好心催着抓紧办理!若当时告知我错误,也就不会再当天去处理违章!!!导致计9分的结果!难道是新的“钓鱼执法”手法?相信是“好心”,但结果事与愿违,令人气闷

    L646566 2018-11-22 评论5 浏览5729 编号 20181122223553978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11-26 09:41:52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我大队高度重视,通过调取执法记录仪视频,我大队民警按照流程正常处理违法业务。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驾驶员最后一天去 不能掩盖清零期限有问题这个事实 各是各的事!

    +1 +1 回复

  • 早点办啥事,非等到最后一天

    +1 +1 回复

  • 没有看到执法仪记录仪视频

    +1 +1 回复

  • 清零短信提醒也应在14日24点发出收到,那15日全天就不会再有驾驶员去办理清分事宜!但16日上午却收到提醒,说明交警队也认为包含15日全天,而不是15日0点,15日0点,跟15日没有一秒占用!没有一点关系!!

    +1 +1 回复

  • 才9分,真棒!可见是为文明号车主。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