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11-20 15:58:0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三级十同”服务事项规范标准,为解决自建房提取公积金手续不规范的问题。中心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意见》【洛政﹝2017﹞55号】规定,对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需审核所在县(区、乡镇)规划、土地、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关《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办理问题,可向所在县(区、乡镇)主管部门咨询办理。
住房公积金归集科:6481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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