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2017年6月份开小吃店,办好营业执照后,工商工作人员告知要到税局登记,随到瀍河税局进行了登记,因为店小依政策不需要缴税,税局工作人员没有告知虽不用缴税但每个季度也要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故营业期间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今天到税局注销登记时,被告知没有按要求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三个季度罚款90元,政府的政是好政策,这样的工作作风是不是让老百姓怀疑在给老百姓挖坑呢,登记时不告知,一年多了也没有人提醒,静等罚款,税是免了,罚款跑不掉,“聪明的税务工作者”。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8-11-16 10:05:03
您好,相关问题我们已向办税服务部门反映,后续,我局会进一步加大纳税服务宣传,帮助纳税人更好了解税收政策。您也可以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及"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如果在办税过程中有其他的疑问,也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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