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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办理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
棚户区 改造 项目 洛阳市 城乡 事项 住房 办理 洛阳 文件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1-09 09:42:25
网友您好: 《关于洛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办理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洛棚改〔2016〕2号)文件,为规范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申请及审批工作而制定,属不予公开的文件。如网民希望了解洛阳棚户区改造立项的相关政策,可以向市棚改办政策法规与信访处(电话:6322558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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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5274 2018-11-06 10:17:56
符家屯作为贫民窟形象,予以保留,可以收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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