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5日通过海川房产购买洛阳市西工区升龙广场A区一套二手房,在房款以及手续费都付清后,办理完过户后,房东没有立刻将房屋钥匙交出,称东西没有搬完,海川中介称要等到房东东西搬完。
在几日后,海川中介声称房东已将东西搬完,可以去领取钥匙,但是到达房屋之后,发现房东将所有设施包括很多固定设施都拆除(合同中声明固定设备不能拆除),海川中介声称从中调解让房东赔偿,但是海川中介个别人员因为同房东的私人关系,打哈哈,从中和稀泥,声称沟通不了,没有任何对买方利益的保障,一味让买方承担损失,希望政府单位对该中介公司进行沟通,保障普通买房者的利益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8-11-05 17:11:29
接市局交办的群众诉求事项后,我分局即与诉求人联系到说明情况。诉求人声称自己在外地,短期不能回洛并表示自愿撤销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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