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属国家公共资源,是公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公共产品,享用这一社会公共资源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物业费与水电费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津诚物业公司将社会公共资源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捆绑在一起收取,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也是违法行动。如果有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88条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把水电费和物业费捆绑在一起收取。请有关部门出面,纠正津诚物业这种违法行为。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10-24 11:42:02
网友:
您好!丰泽园相关问题已收悉,县房管局非常重视,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经调查,津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丰泽园小区于2018年8月1日起,进行物业费水电费同期收费。津诚物业承诺即日起绝不出现水电、物业费捆绑收费情况,如出现捆绑收费情况请拨打投诉电话6791738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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