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下午13时55分,在新源路东头,我的车被贴了违停罚单。
请问洛阳交警:
1、伊滨区 商会大厦A座门前 新源路为一条断头路,在断头路凹形的地方,既没有禁停标志的,也没有停车位线,请问洛阳交警,在此处停车,具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中的哪一款?
2、商会大厦为一座办公楼,为小微企业孵化器,入住商家上百家,商会停车场因门口路面施工,封闭进入。路边规划停车位不过十几个,洛阳交警不在道路两侧增加停车位线,方便周边群众,只贴罚单,难道交警只是为了年底创收?
请问,洛阳交警是否为了方便群众而维持交通秩序,为何在没有禁停标志的断头路张贴罚单?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10-22 17:02:34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您对此违章还有异议,可携带本人驾驶证和行驶证到洛阳市交警支队任何一个交巡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对以上违法进行处理,自收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洛阳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