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质监局领导,中泰华庭13号一单元电梯经常坏,发现坏了就给物业打电话,他们就来修,修好了也不需要质监部门确认吗电梯就可以用了,不是偶尔的坏,是经常,10月13日又发现电梯9月该年检又没有检,我查了下年检的要求及申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所以,查看电梯上次的年检报告或监督检验报告的日期,在该日期的11个月后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当地的特种设备研究院(也可能是特种设备检验所)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按相关收费标准缴纳检验费。为什么电梯九月年检到期,到了10月13日还没检?希望你们进行调查,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0-22 21:01:34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该主诉求单后,我洛龙分局立即派出检查人员赶赴现场,经检查了解,该电梯于2018年9月年检合格,在合格有效期内运行。投诉原因系物业未及时更换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现已更换新的使用标志。关于电梯9月年检到期,10月更换新的使用标志问题是因为检验机构核发检验标志须走报告核发流程,检查人员督促物业公司和维保公司人员加强电梯日常管理,做好隐患排查,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居民正常出行。
感谢您对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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