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区九都路与启明南路交叉口向南100米,瀍河交警五大队后面正在盖的楼房院中从昨天中午一直在点烧东西,空气污染十分严重,一直至今,气味实在难闻,不知道是在烧塑料什么。实在呛人难以忍受,关住窗子仍然气味很大,请环保人员介入,还老百姓正常上班,休息环境。谢谢!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8-10-18 16:17:42
网友:
您好,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与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放异味、废气的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排放油烟,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露天烧烤,焚烧电子废弃物、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监督管理。
建议您可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