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月7日上午在洛邑古城东侧的商铺门前停车,有人收费10元,无发票,无停车标志。问对方是否有手续,对方骂骂咧咧,直接不让停了,就差动手打人了。对方扬言这是我们物业的地牌儿,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态度太恶劣了,旅游景点直接破坏洛阳形象。我看网上反映此问题有不少,停车办一直说现场去看看,到底看了没有?有说法吗?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10-12 11:00:43
网友您好:
该停车场未在我办备案,我市停车收费必须符合“五统一”规定,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都可拒绝交费,我办曾安排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查处,建议诉求人遇此情况当场拨打110报警,也可拨打我办电话63900039进行举报,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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