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8-10-08 09:24:48
经查,在该地段未发现有刺鼻气味,西工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已通知黎明化工院有关负责人必须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下步西工环保分局将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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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1456
2018-10-23 15:24:06
关于气味的调查,建议部门检查员到黎明化工院魏紫路靠近王城大道路口处,那里的气味刺鼻,与晚上散发的气味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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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1456
2018-10-23 15:19:47
最近一周都没有再出现异味,非常感谢市环保局对该事件的跟进,速度很效率,希望黎明化工院对该事件也有反思,不要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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