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质监局各位领导:你们好,9月29日上午接到质监局调查工作人员电话,让我到安燃燃气公司白马寺分公司当面解决这个问题,经过了解,安燃燃气公司白马寺分公司是这么灌气的,客户先到收费室缴费开票,然后气站工作人员把空液化气瓶送入站内加气,空瓶不在称重,而是默认为新出厂时的16公斤,也没有抽残液,也不管残液超不超标,放到电子秤上加气带称重,连瓶带气充到28.3公斤,自动停止加气,完成灌装工作,就这么把气瓶交还客户。其中的问题是:新气瓶经过使用会遂渐产生不易气化的残液,重量也在遂渐增加而使空瓶自重增加,而然气公司却不退还多收客户的费用,使安燃燃气公司谋取不当收益,钻了制度的空子,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9月28日上午,我到安燃燃气公司加气,在家把空瓶称重为17.25公斤,而安燃燃气白马寺分公司却给我连瓶带气加到28.3公斤,实际加气净重为11.05公.斤,比国家标准少加气1.45公斤,就这样使我利益受损,使广大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希望质监局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处理好这个问题,一:燃气公司门口放置公平秤,使消费者监督,二:空瓶要称重,抽残液,灌装要达到国家标准净重,三,查一查其它气站有无相示问题。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0-07 23:01:14
尊敬的网民您好!接到该诉求后,我局检查人员立即赶赴安燃燃气白马寺分公司,经调查了解,该公司的气体罐装秤经过相关检验部门定期检验,于2018年4月26日检验合格,在检验有效周期内,并查看充装记录符合相关规定。经液化气气站负责人与诉求人的解释和讲解气瓶的充装过程后,诉求人认可并肯定。此情况已和诉求人沟通,诉求人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