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通过汇天购买了一套御博城的二手房,于2016年6月23日签订居间合同,按约定付过中介服务费和卖方的定金后,15个工作日内是要签洛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但是一直到2018年8月25号我才知道汇天让我们进行交易的房子还在抵押状态,说是卖方不解押,办不了。后来才知道汇天在居间合同上对于将售房屋的状态及解押期限并未做出规定,导致我付过定金和中介服务费后不能正常进行二手房交易。
2. 中间拖了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后来在我的努力和让步下,进行了房产过户,按合同规定房产过户时需要进行房屋交接,但是过户后5天了,我天天给汇天的人员打电话,都无人来管此事。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8-09-28 17:27:16
经我局西工分局与诉求人及汇天中介公司联系,到分局说明情况。了解目前该合同标的物已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诉求人的主要目的是要求汇天中介公司和原房东按合同约定交房。我分局认为该诉求系房屋买卖纠纷。处理意见如下:
1、汇天中介公司有义务提醒和督促原房东按照合同约定交房;
2、汇天中介公司应督促买卖双方进行物业的交接,并按合同约定督促原房东结清交房之前的各项费用;
3、如原房东不按合同约定交房,建议诉求人走司法途径解决双方的纠纷。汇天中介公司应出庭如实作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