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8-09-25 10:11:11
网友你好: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规定:在医疗保健机构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一般应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完成。申领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超过12个月申领出生证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三方亲子鉴定证明。
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孩子出生已经超过12个月,根据省文件要求,需提交亲子鉴定证明。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向我委妇幼健康服务科63322120咨询。
洛阳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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