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到赵村镇生产队队长电话让回家把自己家居住的房子东西腾腾准备拆除(房子属于土房子)请问这是政府什么文件,什么情况。拆除后自己还可以从新翻盖吗?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8-09-30 16:03:56
关于“洛宁县赵村镇土房子拆除问题”的回复如下:
9月份以来我县开展了农村住房安全“清零”行动。根据《洛宁县农村住房安全“清零”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1、对唯一住房是土坯房或砖木结构疑似危房、住人窑洞,经鉴定属于危房、危窑的,由所在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进行乡、村两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实施新建或改造。
2.对于长期在外经商、务工、工作,长期无人居住的唯一住房,房屋外观破旧,但经鉴定不属于危房的,由本人写出具体说明,留村备查,房屋由乡、村两级张贴封条。
3、村内虽然有破旧房屋,但不是唯一住房,另有安全住房或因长期在外工作、务工、经商等原因,造成村内住房年久失修、闲置废弃、残垣断壁的,由乡、村两级通知其本人或相关利益人,劝其限期拆除。有存在价值的要建立该户无人居住破旧房屋信息台账,标注人员去向、房屋位置、房屋照片等。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多次通知拒不拆除,或无法联系到户主的,由司法所协助,采取现场拍照、邻居出具证明、张贴公告、留存相关资料等措施,由乡、村组织人员组织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不是唯一住房的破旧危房,经拆除后不允许新建。
针对目前出现有群众不理解“危房清零”政策情况,是因为镇村干部在宣传政策时不详细,做群众工作不深入,导致群众理解出现偏差。下一步,我们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排查,要求镇村干部详细向群众宣传“危房清零”政策,扎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理解,确保全镇危房清零工作顺利推进。
洛宁县赵村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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