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09-18 09:48:32
尊敬的网友:您好!
万众e家10号楼于今年9月份已在我中心办理了项目准入,目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购房职工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购房人购买其所建住房有使用组合贷款意向的,在其楼盘取得相关手续,分别到公积金中心及指定受托银行(目前合作银行为中行,农行)办理贷前备案手续后。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以开户日期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柜台进行咨询及申请办理。
住房公积金信贷科:64812634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