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新安县五头镇二郎村村民,由于我村支部书记范某独断专行,欺上瞒下,贪污受贿,支持贿选,拉帮结派,不作为,乱作为,引起群众极大不满。我们将其违法乱纪的事实如实向镇党委纪委进行了反映,至今已两个多月,现我们有以下不明之处望上级领导给予答复。
1 ,村民代表的产生没有经过群众的评议和推选,全部有范某及各组组长指定,这符合程序吗?
2.在2018年7月8号村双委安排的村委委员补选中,有五个生产组有被阻止不让参加会议的行为,选举开始不清点人数,943名选民,不足200人就开始投票,以收回票数计算不够半数宣布选举失败。这符合选举程序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摆设吗?村三委人员及家属不参加会议不参加投票,这正常吗?村双委的工作,三委人员及家属都不参加,有没有愚弄广大村民之嫌呢?
3.自2012年范某任支部书记以来,我村一切村务,财务账目均未向村民公布,这符合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吗?2013年上级拨付15万元用于贯通我村党家生产组的道路,至今该路段从未施工,这些资金哪里去了?村里的低保户,贫困户的评选从未公示,扶贫项目资金花在何处,从不向群众公布,这正常吗?
4.村里100O米的修路项目资金,范某暗箱操作,只修了44O米,接受施工队的贿赂,将水泥路面修到自家门口,在我村仅有支书一家将水泥路面修到了家门口。
5.2016年二郎庙村危房改造22户,十个生产组薛庄一个生产组就占了十户,还有六户和村干部都是亲戚关系,并且薛庄组是我村最富裕的一个生产组,所享受人员大部分家中有房有车,镇包村干部李某和支书范某是怎样审核通过的?
6.范某为保护支书地位,规定在外退休人员及在外打工入党人员,大学生毕业人员,党员组织关系一律不得转入我村支部,这符合程序吗?
7.2017年二郎庙村125亩大粒樱桃树地补贴款,范某,李某均造册于聂某名下,既不连片,亩数也不够,是实实在的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能否公布验收报告和验收图纸,让老百姓明白是怎样通过验收的?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8-09-17 08:52:2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五头镇调查反馈如下:目前,该问题纪委已介入调查。鉴于二郎庙村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待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诉求人跟帖答复。诉求人反映的其他问题均与实际不符。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