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4月曾在一家不知是否有营业执照的小型美容院纹眉(下次一定不会这么草率了)在2017年6月补色一次后,在所谓的“老师”的忽悠下又缴费200元,美其名曰:两年内可以改眉型不收费! 我竟然当时信以为真……今年2018年8月本人想去改一下眉毛,预约所谓的客服,客服说时间过期了,一年以内是200元....我说不是两年么,她说怎么可能....票据上白色票据是店家留的,红色票是我自己留的,我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白色票据上写着一年内而红色票却没有这几个字?欲盖弥彰啊……觉得太气愤了,200元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商家这样做和欺骗客户有什么区别?工商局应该站起来为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了...说不定不止我一个客户被欺骗..也许有些人会说就你事儿多,嗯,也许下个就会是别人....希望能严查很查这种小作坊,太生气了……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8-08-13 16:00:54
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转涧西区卫计委调查处理,随后会在这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并保持手机畅通。
洛阳市卫计委
网友您好:
我委接到《市卫计委网上诉求事项交办单》诉求人投诉:“名门盛世b座2单元2304室美容店存在欺骗顾客的行为。”的情况后,责成涧西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进行检查,查处情况如下:
执法人员对名门盛世b座2单元2304室进行了检查,该单位位于居民住宅小区内,进入小区有门禁系统,陌生人进入需要登记,执法人员登记并向小区保安讲明来意后进入该小区,b座2单元2304室为两梯四户的住宅房,在该室防盗门上贴有规格约15cm×40xm牌子,内容为“亭美 韩式半永久化妆”的字样,执法人员敲门约十余分钟无人应门。
根据《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对生活美容场所的定义,并请示省、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家给予的解答,纹眉不属于生活美容范畴,且投诉人投诉的营业执照和消费欺诈问题不属于我委管辖范围,建议诉求人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处理。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对该单位的巡查,如发现该单位经营有其它生活美容项目,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涧西区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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