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秋阳家住洛阳市孟津县横水镇光华村二组,家庭贫困房由塌了,住不了人,一直租房子居住,现老两口又无劳动能力,又有大病在身,生活无法维持下去,现老伴因子宫内膜癌第二次手术已住在洛阳第四人民医院,看病费用已无力支付,我又有心脏病在身,无法劳动生活,想得到政府的帮助,向村里申请低保办理已几个月过去了,不见回信无耐之下只有向政府求助。
回复部门:乡村振兴局 2018-08-06 14:56:59
网友您好,经查,您与家人已迁出本市十余年,与儿子同住孟州市。2010年8月因洪灾导致房屋倒塌一间,村支书杜某电话动员您进行危房修缮遭您拒绝。关于配偶住院医疗费用问题,经与您本人沟通,住院期间共计花费医疗费4万元,除合作医疗报销、社会募捐外,您本人实际负担仅一万余元,根据您夫妇二人在外务工10余年情况,该数目尚可在您承受范围之内。关于申请低保的诉求,2018年5月23日经村三委开会研究认为,其儿子生活条件较好,收入较高,名下有房有车,具有赡养二老的能力,不符合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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