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我父亲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有纪念品等,请问有抚恤金吗,请对老兵关心些吧,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8-08-01 18:09:34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相关规定“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具体认定工作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
经电话联系诉求人了解,诉求人的父亲目前已退休并享受社保待遇,不符合享受生活补助条件。我们已向诉求人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诉求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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