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被浙江工业大学录取的学生,了解到高校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来是国家的一项助学政策,但是在办理过程中却困难重重。七月初,在市教育局询问有关材料并一一准备好,七月中旬在老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办理时得知在贷款申请表中有一栏需要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之后到春都社区盖章时,工作人员表示不给盖,说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一政策,管理中心又推荐到道北办事处盖章,道北办事处主任也说从来没听过这个政策,并说盖章就要承担担保责任,所以不给盖章。明明助学贷款就是国家对高校的一项政策,并且申请表白纸黑字的说明是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但这章到底哪里能盖?最不能理解的是,办事处人员竟然说这个政策不是国家官方的,是私人和教育局联合的,高校贷款全国亦是如此为什么道北办事处这么特立独行??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8-07-25 11:39: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道北办事处进行办理。目前,办事处工作人员已经对该问题进行落实,据部门负责人解释,因该网友没有提供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议网友到办事处提供相关手续,对该问题进行解决。联系电话,6239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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