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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义街丹佛苑小区业委会未经广大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洛阳市天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定物业服务协议,协议规定物业费每月每平0.75元,车位费70元每月,物业公司2月初进入小区。因广大业主抵制高收费,物业在六月底调低收费,物业费0.45元每平,车位费50元每月。小区停车位为小区业主出钱修建,因收费问题物业拦住大门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并私自安装地锁。请问物业办物业没有收费许可证能不能收取物业费,物业拦门不让进去是否违法,私自安装地锁是否违法?业委会在不告知广大业主的情况下与物业公司签订管理协议是否有效?
物业 物业费 收费 业主 小区 车位费 地锁 业委会 物业公司 协议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8-07-20 16:16:12
网友您好: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157号文件)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不在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感谢对我委工作的关注。 洛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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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qwjj 2018-07-20 10: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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