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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不服2018年6月底,西工区旅游局在递交举报信现场,负责人口头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后补签旅游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不服,本人依法向西工区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被口头告知不受理)。西工区旅游局在7月6日得知该复议事宜后,通过电话微信告知本人,对于本人举报的其它诉求,予以暂停处理。我质疑其动机,负责人竟称我复议西工区旅游局“事后补签合同违法”是对其本人的不信任,其有权利回避。本人认为西工区旅游局涉嫌打击报复复议申请人。恳请上级主管机关予以调查核实处理。
旅游局 复议 口头 不服 告知 涉嫌 予以 旅游 补签 微信
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8-07-06 19:43:5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举报我们已经收到。您可以带相关证据材料向西工区政府或者我委申请行政复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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