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8-07-06 17:39:51
关于“洛宁县城郊乡庄上村村庄里建设养鸡场严重污染环境”的回复如下:
举报人反映的庄上村养鸡场严重污染环境问题,我乡在接到提示函后,立即上报主要领导,迅速展开调查处理。经查,因该养鸡场所在位置属于环保部门规定的禁养区外,在2018年6月23日,城郊乡人民政府向该养鸡场法人张彩民下达卫生整改的通知(后附整改通知)。
目前,接到群众再次举报该养鸡场,城郊乡将安排畜牧站工作人员定期上门检查,督促其及时清运鸡粪、定期清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尽量减轻对附近环境的影响。
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