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父亲已先后去世,家中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想问一下:父亲虽又再婚,但这套住房属于父亲的婚前财产,和继母并无关系,按照2018年最新的婚姻法解释应该也是这样。为什么办理公证时,还要求提供继母的相关材料呢?
回复部门:司法局 2018-07-04 10:47:26
网友:
你好!
我局在收到咨询后,指定河洛公证处答复该公证咨询。该处人员与当事人进行联系,详细了解了其咨询事项,告知并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经解释清楚,当事人表示理解。
针对该当事人的咨询内容,现根据法律规定书面回复如下,以供类似咨询内容参考。1,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主要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解决夫妻之间财产共有问题及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继承法及继承法解释主要规定继承法律关系,解决遗产界定问题及继承分割问题。2,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3,被继承再婚的,死亡时候的配偶(即再婚配偶)拥有继承权。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洛阳市司法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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