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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偃师市新新路11号院的业主,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被告知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偃师不动产局工作人员告诉需进行大土地使用证分割,交土地出让金,让我们找偃师市商务局办理土地使用证分割,偃师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以设有市红头文件、害怕国有资产流失为由塘塞推拖不予办理,无奈我们又多次找偃师市不动产局要求按规定予以分割,不动产局迟迟不给办理。我们正常的二手房交易咋就恁难!请问偃师市不动产局啥时间才能解决二手房交易办证难的问题!
偃师市 办理 二手房 号院 分割 使用证 偃师 土地 交易 塘塞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8-07-02 10:36:25
网友您好,经调查,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住户提供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手续。目前,偃师市新新路11号院住户有房产证,但是,土地证在偃师市商务局单位名下是一本大证,现需偃师市商务局单位同意分割土地产权给该家属院住户,方可办理偃师市新新路11号院不动产权证。目前,偃师市商务局正在就该问题进行研究,待研究同意后,偃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尽快为该家属院办理不动产权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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