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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请停车办回复问题时不要敷衍塞责

    对于贵办向我提供的信息公开资料显示,该食品公司的确经营范围有这一项,合同签订于2015年底,仅有的资料上对收费区域范围和贵办实地查看上均存在错别字,还望今后能够更严谨一些。另贵办工作人员致电所说的在报纸上进行过公示,请提供相应材料?本小区业主认为该项收费影响几百户业主利益,应进行听证或公示,贵办是否违规?。另目前收费没有达到五统一的标准,请问我们是否可以拒缴?停车场给的发票是食品公司的是否违规?以上4个问题,请在网站上回复,接受群众监督。不用再给我打电话,在网站上回复小区业主都可以看到,免得我再告知他们,谢谢

    洛城百姓 2018-06-30 评论0 浏览1287 编号 20180630152747489 [停车办]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07-03 17:22:57

网友您好:
       首先很抱歉由于我们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错别字,今后我办会更加严谨,根据规定,停车场在公示期间需拿当天的报纸报头在公示内容旁边比对进行拍照留取公示证明材料,停车场不符合“五统一”规定,我办工作人员已到现场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关于停车场发票问题该停车场已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另刻停车专用章,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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