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4日,洛阳市涧西区政府在我院公告,征收我们居住的长江西路0号院2号楼交中央中弘地产公司商业开发,由于拒不公开有关信息和征地法律批文,其程序严重违法,我们在法定时间内,将其上诉到洛阳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受理后已于2018年元月4日开庭审理,双方静候判决结果。如果我们既不上诉、又不搬迁,他们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除了法院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强拆。
可是2018年6月21日,涧西区政府突然派人找到我们,拿出“责令限期一天交出土地”等三份非法告知书,既非法院的裁定,有没有政府的官印,就逼迫我们一天之内交出土地,遭到我们拒绝和抗议第二天傍晚,他们趁着天黑就组织钩机铲车和数十名穿着警服的保安队员一夜之间将我们的房屋强行拆除,致使我们投亲靠友。无家可归。
让人不解的是,事发之后,我们多次打110,拒不出警,理由是:涧西区政府不让出,大家系想一想,110是是全社会人民大众的保护神,这背后究竟有什么内幕?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8-06-25 11:08: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九都路零号院在没有法院手续的情况下被强拆一事,我们正在调查核实中,请您耐心等待;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也可以向零号院拆迁指挥部了解咨询,地址:中弘中央广场9号楼C座402,电话:8088937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涧西区南昌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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