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洛阳市分行,在门口公共地面擅自设立地桩,经城市管理部门纠正后,目前仍然不作为,仍在门口设立地桩,影响该小区消防安全和群众的出行,造成门口交通经常瘫痪。请有关部门对该类不正当的行为进行纠正,以后不得再犯。我在想,为什么执法部门就管不住郑州银行?谁赋予它这么大权利,敢不顾惠民政策,这么胆大妄为,行长怎么履职的,市场乱象治理是怎么做的?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8-06-29 09:24:10
网友您好:
我局执法人员已到现场查看,并要求郑州银行限期对其安装的地桩进行拆除,我局将加大对该处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尽快拆除。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注。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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