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5.28晚九点半在华山路与汉宫路口乘坐一辆出租车,目的地为珠江新村,乘坐多次,白天价格为13.5元,晚上价格为15元,昨晚上司机索要29元,说为现在的新规定,事后我找服务监督平台询问,没有这个规定,并进行了投诉,第二天出租车公司告诉我,根据我提供的车牌号,司机是个女的,我当时乘坐的时候是个男司机,并说人事流动很大,找不到那个司机,不予受理。以前我的同学来洛阳旅游,说洛阳的出租车坑人,我还说不会的洛阳的出租车挺好的,现在只想呵呵,mmp真垃圾,希望能得到帮助,并遏制这样的事情发生,还我一个美好而干净的大洛阳。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8-05-30 08:59:03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问题,经市运管局调查,您曾就此情况于5月28日22:10拨打12328投诉豫CT3XX5出租车,车辆所属公司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当班司机取得联系,司机称当天晚上20点已停止营运、在家休息,没有此次营运;该公司又调取该车GPS行驶轨迹,投诉时间段内豫CT3XX5出租车处于停驶状态,由此判断,您投诉的车号有误,市运管局暂无法进行调查处理。在此,我们建议广大乘客若遇到违规营运出租车,应记清车号并当场索取发票,或对车辆拍照保留证据,以便我们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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