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8年4月29日参加了建业住总定鼎府的认筹活动,缴纳了1万元认筹金,开发商洛阳住总宇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本人签订认筹协议,承诺在5月13日开盘当天选不到合适房源,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将钱退到账户,本人在开盘当天没有选到合适房源,并在开盘后第一天,也就是5月14日提出申请,到现在为止,没有收到任何退款,询问开发商,称得等到所有人的退款申请提交之后,统一办理,完全无视原来的合同约定,这样的行为引起了很多原来的意向客户的反感,牵扯的人数众多,害怕这样下去,势必会引起群体事件,还望早点干预处理!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8-05-30 08:34:38
开发商如果超过双方约定的时间还没有退还认筹金,购房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履行退款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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