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房是元月,交房后物业公司指定二家封窗户,必须安装他们指定的,如果想在外面找,商户需要缴纳三千元的质量保障金,一年以后才能归还?这么苛刻的要求,我们只能安装物业指定的;
2.中央空调,物业允许他指定的品牌入场安装,否则连门都进不去,为此不少商户给物业交入场费,业主没办法选择,在设备平台放不在空调外机的时候,安装了物业推荐的中央空调!!在初期根本没有规定,什么备注,什么登记,通通都没有,只要商户做通物业的工作,就被允许入小区安装!!物业现在用耍赖的态度,一概不承认,物业办只要稍作调查就知道了,为何不处罚物业,为何包庇违法乱纪的物业公司呢?
3.打孔,物业在刚开始,打孔都是指定的人,据说每个孔收费50元,物业要在中间抽成10元,连十元都克扣之人,物业办的管理在哪??
4.物业办是管理物业的,如果明知道物业公司违法,明摆着前后不一致,应该吊销物业的资格,为啥明知道他们违法,还不作为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8-05-31 19:15:03
网友您好:
我办已责令物业企业严格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小区装修期间的监管及各项日常服务工作。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注。
洛龙区物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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