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了,请问需要哪些材料申请补办?需要双方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吗?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8-05-18 17:51:43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双方当事人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存有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的,由婚姻登记机关直接查证;当事人原婚姻登记不是在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或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的,则由当事人自行到其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并向其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结婚证,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直接拨打114查询您所需县、区婚姻登记处的办公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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