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星期五晚上,我们几个朋友在一起吃饭,在酒乐go点了12瓶进口橙色炸弹啤酒(老城店),瓶子没有中文标识,并且口感和我平时喝的完全不一样(因为我在他们这里是会员,经常会买),打了投诉电话,他们老城店一个姓马的经理找到我们,还有一个说是区域经理,到了之后把我们打开的酒和没打开的全都拿走了(我自己在他们来之前保留了两瓶),说是第二天给我们回复解决方案,一直截止到今天,还没人跟我们联系,我又打了他们客服电话后,说一瓶赔两瓶,我们朋友几个喝了那个酒之后都是头疼好几天,他这样的处理是否合法合理??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05-17 09:05:45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回复。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接到投诉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要求老城分局组织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酒乐go(老城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洛阳市老城区唯品酒行,发证日期2016年6月28日,有效期至2021年6月27日。现场核查,店内未陈列所涉及的橙色炸弹啤酒,查询该店进货台账,2018年5月1日从总部配送48瓶该批啤酒,已销售完毕,店方提供了该批产品的进口通关单和通关检验报告。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该店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