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下班回来买了包过期的辣条心塞!!生产日期是2017.10.22.保质期六个月,今天都5月13号了!希望有关部门整顿一下这些小商店。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05-17 09:04:21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调查处理,相关情况将及时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接到投诉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要求西工分局组织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该店办理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证在有效期内,西工分局洛北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举报中所提到的过期辣条及其他过期食品。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店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并将继续加大对该店的监管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力保食品安全。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