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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伤者被打残疾,伤情鉴定快一年至今无法顺利做

    我的女儿裴小凤,在2017年8月6日晚上,遭到别人殴打致残,在河科大二附院住院治疗一个月,我们所在地的仓头乡派出所只把对方进行了五天拘留处理就算完事,我们第一次住院医疗花费将近两万元钱。打人的对方竟然一分钱也拒绝支付。女儿的丈夫及全家也拒绝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也没到医院来看护病人,全靠我们借债给女儿支垫医疗生活费用,并到医院一直陪护女儿。伤病好转出院回家进行缓慢养伤治疗,不料在养伤期间,病情又日益加重,只好又重返河科大二附院进行检查诊治。第一次出院伤情鉴定结果是“轻微伤”,第二次住院检查发现伤情严重,需做二次伤情补充鉴定,但仓头乡派出所缺却拒绝出具委托证明手续,致使我们多次奔跑找到新安县检察院、公安局,他们明确表示完全可以做二次伤情补充鉴定,要我们回找仓头乡派出所,让其帮助办理鉴定工作,派出所无奈,在我们的住院诊断证明开出一个多月后,才给我们出具委托证明手续,帮助我们办理鉴定工作,但在帮助我们做的过程中,消极对待不负责任,致使二次鉴定工作历时长达四个半月,至今这项工作没有办理成功。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我们曾先后找到洛阳市刑科所、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安鉴定所,东方医院鉴定所,洛阳市警校司法鉴定所,新安县司法鉴定所,郑州市黄河医院鉴定所,一次鉴定结果也没有做成,到刑科所他们说他们不负责具体鉴定工作,让我们到市第六人民医院鉴定所进行鉴定,我们又到六院,六院一看材料说,我们第一次的鉴定是经过民事鉴定机构处理的,不是属于公安部门处理的,这二次鉴定工作他们拒绝接受,到东方医院,东方医院不但不给做鉴定,还把我们的材料扣下不肯归还,又到市警校,警校说我们仓头派出所已经找过他们,说你们的二次鉴定本身就不应该做,又看到我的女儿伤情很严重,用轮椅推着,站立起来还得要人搀扶,觉得这里面情况很复杂,所以也不愿接受我们的请求,后来我们到新安县司法鉴定所做鉴定,鉴定程序进行后,鉴定所却不给开出鉴定结果证明书,后又到郑州市黄河医院做鉴定,仓头派出所不让病人一块去做当场验伤面试,只让我带着影像片子和书面材料同他们一块儿前往,到郑州后是接近傍晚,不让我同他们一块儿进医院去见法医,第二天他们交谈一阵后,才让我到鉴定现场,法医不看影像片子,也不看二次住院诊断证明材料,只看了一眼第一次住院记录上一些无关要紧的说明,就下结论说伤情鉴定划不上等级,并胡说第一次鉴定让他来做连“轻微伤”的等级都鉴定不上,真是信口开河、一派胡言。人都被打成残废了,还连“轻微伤”的等级划不上,难道人打死了,才能鉴定上“轻微伤”这样的法医也配站在鉴定所这个人民给予的神圣的位置上,为受害的人民群众从事这项严肃的司法工作。

    我们回找新安县公安局,局长说,鉴定所不受理案件,就是伤情本身够不上条件,人家单位不受理,我们也没有办法,鉴定所是我们委托的第三方,我们也无法强制人家做鉴定。我们找到洛阳市公安局信访科,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说,鉴定所没有民事、公安的性质之分,国家给他们颁发营业许可证,他们都有义务和权利接受被害人和委托单位要求做鉴定的这项工作,他们做出的鉴定结果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但所有的鉴定单位都拒绝接受我们的请求。县公安局长说我们的伤情,鉴定所不接受是构不上条件,其实我们认为,不是够不上条件,而是所有的鉴定机构都没有给我们进行过这项工作,(新安县鉴定所除外),第一次住院诊断证明是“颅脑损伤脑震荡”,属“轻微伤”,而第二次住院诊断结果“脑震荡后遗症”,难道还能是“轻微伤”的结果吗?也难怪洛阳市警校不肯接受我们要做鉴定的请求,因为先前仓头派出所已给人家做过交代,说我们的鉴定本身就不应该做,又看到我女儿伤的实际情况很严重,坐在轮椅上让人推着走,下地站立还得让人搀扶,确实感到里面的情况很复杂。如今我女儿的伤情医疗已经历时长达五个半月,我们的经济支垫费用付出已经用去七、八万元,所有借钱的地方都已借遍,女儿的伤病仍然没有康复,到发院起诉的法律规定的有效日期又日益临近,有人告诉我们说,伤情鉴定划不上等级,要对方负责的医疗费用也很难要到手,我们也觉得女儿伤得这么重,鉴定不上伤情等级也确实觉着冤枉。我们这件事的前前后后,在我们所处的仓头镇居民中引起强烈反映,议论大哗都觉着我的遭遇不幸到派出所报案的结果,最终还是落个自己白白挨打致残,又自己白白花钱住院进行医治的悲哀结局,也有人在议论我们这件事时发表看法说,当初派出所就强硬地阻止不让做二次鉴定,只是后来县公安局施加压力,最后不得已只好帮助办理鉴定工作是实属无奈之举,内心是实在的不情愿,他们为什么在帮助联系委托鉴定单位的过程中是否还有不纯洁的思想行为,但我们也没有什么事实根据,就是看到鉴定单位从事我们的伤情鉴定的工作上一直没有进行顺当,严肃的说,就没有从事这项工作,我女儿伤情这样重,鉴定单位不给我们做出正确的鉴定结果,就是要让我们白白等着去吃大亏。

    经过了这漫长的医疗鉴定的艰难历程后,我们早已是筋疲力尽,疲倦不堪,心力交瘁。这期间,我们也曾找过新安县县委,县政府,洛阳市公安局信访科,洛阳市妇联,新安县检察院,公安局,多家律师事务所,他们只能问问其中的一些基本情况而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经历了这漫长复杂的坚难曲折后,我们已经感到前途渺茫,心灰意冷。目前,女儿虽已出院,但伤病仍然未愈,仍需继续治疗。对于我女儿的实际伤情诊断结果,社会舆论,多家律师事务所,还有一些鉴定机构都看过我们的材料,说我女儿的伤情完全可以构上伤情等级,但所有负责的鉴定机构都不接受我们的案件,这分明不是我们的伤情划不上等级,而是鉴定单位就不给我们从事这项工作。我们在家纳闷想不通,为啥俺的伤情这么重而所有的鉴定单位都不给我们从事鉴定工作,难道我们就这样两眼看着把悲哀的后果背在自己身上吗?因为鉴定工作做不成,起诉的有效日期又一天天的无情来到。

    我们把这些情况告诉你们,请你们在百忙之中能够查看一下我们这所受的实际冤情,我们也实在想不通,为什么仍然还会有平民百姓遭受屈辱对待这样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存在,所受冤屈仍然得不到合情处理的悲哀结果。

    今天一再倡导要依法治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又设置的这么多,为什么我们这个小小的伤情鉴定工作竟然在洛阳市这个属于河南省的第二大城市的庞大区域内,一个微小的工作都办理不成。我们遭受殴打致残做个伤情鉴定都没有人给我们从事这项工作,我觉着我们这件事。不妥当的处理结果不仅仅是我们一家人遭受迫害的不幸,而对全社会对所有的知情人在心目中都会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我们把所受的屈辱如实的反映到我们的上级执法部门,殷切希望我们的上级部门。尽快查其我们屈辱的事实真相,能给我们做出合理解释,如果能够这样,在社会各界人士的舆论中将会引起强烈反响,因为他们对我们所遭受不公正的对待,从心目中都怀着深深的不理解,如果上级部门都能关心我们的案情,使我们所遭受的屈辱能得以正确对待,这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比整天大肆宣传、扫黑除恶明布告张贴大街小巷所起到的社会效益会好得太多。

    我们在家垦切地盼望着我们的靠山,我们的保障,我们的希望,我们的上级部门执法机关能尽早地给我们做出决定,因为我们到法院起诉的日期已经日益临近,时间紧迫,拿不到伤情鉴定证明,我们在家真是心急如焚。相信我们的上级部门肯定会给我们。做出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在家殷切的期盼着!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仓头乡养士村

    ……………2018年5月14日

    网友510367 2018-05-14 评论3 浏览5005 编号 20180514172016154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05-17 11:48:50

网友您好!经核实,2017年8月6日晚,韩某会与其妻子张某丽、妻弟张某、妻弟媳裴某凤四人因家庭纠纷在新安县仓头镇仓头街电管所东侧30米处发生争执,其过程中韩某会、张某丽、裴某凤等人互相推拉撕拽,致使裴某凤倒地摔伤,经鉴定裴某凤的伤情况构成轻微伤。2017年8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新安县公安局依法对韩某会行政拘留五日,并告知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相关治疗费用的赔偿。2017年11月18日,裴某凤的母亲李某香向公安机关反映,裴某凤的身体出现走路不稳、右足畸形、四肢无力等新症状,并认为该情况与三个月前裴某凤受伤有直接因果关系,要求做补充鉴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安机关先后联系洛阳市东方医院鉴定所、洛阳市刑科所、洛阳市金剑鉴定中心、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郑州唯实鉴定中心、武汉市同济司法鉴定中心等机构做补充鉴定,以上鉴定机构均不予受理。目前,补充鉴定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仓头派出所所长孔涛,电话:1370081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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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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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女儿是有多不待见人!都不管她说明她平时有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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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的么还有这么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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