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孙石路周山新城北门旁边最近出现了一个工地,从开始施工起,就总是从一大早5点多开始,一直施工到半夜,最晚能折腾到凌晨。干扰的一家老小都无法正常休息生活。
打110投诉,刚开始环保局说按照政府文件,所有工地早上8点前,晚上十点后都不能施工了,他们会要求工地按照规定时间去施工,但是这个工地就按照规定执行了没几天,又开始不按规定时间去做,再打110投诉,这次环保局给的反馈是按照文件规定工地施工如果是水泥浇筑的话他们能管,但是除了水泥浇筑外的噪音他们就管不了了, 难道环保局管施工噪音不是按照时间段去管,而是按照施工噪音的种类去管吗?
而至于工地总是在夜间进行水泥浇筑能不能尽快停止这个问题,环保局给的答复是工地说水泥需要一次性浇筑成型,开了就不能停,不然水泥全浪费了,那不就等于环保局放任该工地扰民而没有一点制止的办法??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8-05-14 08:44:54
网友:
您好,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环保问题举报制度的通告》(洛政通[2009]11号)第二条规定:机动车尾气、噪声污染,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受理。建筑施工所产生的扬尘、道路扬尘和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运产生的噪声,由城建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机动车发出的噪声污染,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受理;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运产生的噪声,由城建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建筑工地产生的噪声污染由市环境噪声管理所负责受理。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办〔2011〕34号)第24页规定:严格审批建筑垃圾、土方清运,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降低建筑垃圾、土方夜间清运时产生的噪声污染。建立夜间建筑垃圾、土方清运施工公示制度,做好居民解释、稳定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洛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我局建议投诉人向相关责任部门投诉。
关于拉土车噪声污染,若噪声产生于道路,我局建议投诉人向交警部门反映;若噪声产生于拉土场所,我局建议投诉人向住建委反映。
建筑工地必须落实“七个100%”,即施工场地100%围挡、现场路面100%硬化、散流体和裸地100%覆盖、车辆驶离100%冲洗、散流运输车辆100%密封、洒水降尘制度100%落实、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工地视频监控扬尘监控设施100%安装。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委。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