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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退休职工亡故后,没有生活来源的遗孀有没有抚恤政策

    我家邻居是我市一家企业退休职工,前几天不在了,他的老婆六十多岁了,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问下有没有照顾或者待遇?谢谢了!

    lyd_o37r6838Nt21 2018-05-04 评论0 浏览6458 编号 201805041122003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07 13:52:45

网友你好: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遗属除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外,没有其它相关待遇。如生活困难,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
       感谢你对社保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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