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去妇幼8点30分,出妇幼凌晨0点17,3小时47分,8点半到11点3元,11点到凌晨 0点17分按照过夜标准收费,怎么个过夜法,一个小时就是一夜,最离谱的发票还给个状态非正常的发票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05-02 15:59:45
网友您好:
目前我市收费标准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执行,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基准标准:小型汽车每次3元时间为8时—23时;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递增,我市2007年颁布实施的停车按次收费办法早被广大市民热议。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实施差别化计时收费政策的条件日益成熟。我市差别化收费政策已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另外我市正在建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以实现查询余位及电子支付等多种便民功能,届时车友可随时通过APP进行余位查询及支付,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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