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对人体有非常大的坏处,有些地方都出台措施不让使用含铝的泡打粉,或者明矾加工食物!报纸上曾经报道焦作一位摊主用明矾炸油条被判刑!既然铝对人体危害很大那么孟津县什么时候能够出台措施切实让老百姓吃的放心?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04-20 09:56:08
网友:
您好!接网民诉求事项后,县食药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2017年,县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全县馒头、油条等加工制作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含铝泡打粉或明矾加工食品进行了整治,在随后的日常监管工作中都将此项工作列入监管重点。目前,我县馒头、油条制作过程中未发现使用含铝泡打粉或明矾加工食品的行为。 下一步,县食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孟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网友177829 2018-04-23 18:05:16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含铝食物何时能够消失”的问题,经孟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认真调查及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2017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县馒头、油条等加工制作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含铝泡打粉或明矾加工食品进行了整治,在随后的日常监管工作中都将此项工作列入监管重点。目前,我县馒头、油条制作过程中未发现使用含铝泡打粉或明矾加工食品的行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如您有其他问题,请拨打孟津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67930110,我们将及时予以解答。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孟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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