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过户地下车位,有几个疑问,请领导解答一下:
1.评估价需要付费让第三方咨询机构给出报告,还是税务系统免费计算出就可以?
2.产证不满5年,营业税怎样收取,是评估价减去原值差额的5.6%吗?
3.个税、土地增值税等大项税费怎样收取,可以按差额为税率基数吗?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8-04-16 11:33:03
网友:您好!车位交易计税依据:目前,税务部门存量房评估系统暂不具备评估车位的功能,应由交易双方提供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款的计税依据。
卖方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前为营业税):卖方应按照计税价格减去以前购买的历史价格,增值部分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基本税率为5%。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按照本次交易计税价格减去以前购买的历史价格,增值部分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拨打12366—2热线咨询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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