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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已依法定简易注销程序注销了工商和国税登记,地税咋办

    本公司自2015年7月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以来,因各种条件所限一直没有能开展业务,做成生意,也从没有领取发票等,但是一直坚持按时到国地税机关进行零申报。后股东会决议注销登记。今年3月7日经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依法定的简易程序注销了登记,工商局给发了《注销登记通知书》,又于4月8日在新区国税局依简易程序注销了国税登记,发给了相应同意注销文书。但是去地税机关(孙旗屯所)办理时却遭遇复杂程序。所以想问一下地税机关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为什么不能也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盼领导予以解决。

    网友10438 2018-04-11 评论0 浏览2378 编号 20180411144906338 [税务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8-04-11 17:58:36

网友:您好!已与网友电话沟通,询问了解详情,并已办理注销登记。我们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协调,及时释疑解惑,提高服务质效,非常感谢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支持与监督。欢迎拨打12366—2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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