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模糊搜索到我在2012年向洛阳网“百姓呼声”板块反映的“在职期间连续两次犯罪的的村长依旧在职”检举材料,甚是感慨,居然六年前的材料还在文库,赞叹数年前洛阳网构筑的网络问政、能让百姓和各级政府、部门沟通、近乎零距离,显现了市委、市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深表欣赏敬意。
在12年我多次向新安县政府网之“新安论坛”(现已改版成:新安城事之“民呼我应”)反映的村长王某的情况,因时任新安县城关镇领导(升任新安县副县长后已于2015年被审查批捕,正在审理阶段)极力袒护王某,数月都未有结论,无奈反映到洛阳网“百姓呼声”王某才被城关镇宣布停止职务。郭某在任城关镇镇长建西区指挥部指挥长,和副县长就曾给王金栓数百万的工程,当时市纪委调查过。
自2012年我市政府百姓呼声反映新安县城关镇王庄村村长王某的问题,数日后,城关镇随即宣布停止王某村长职务。
证据:1 在任的2009年犯“挪用公款罪”新安县人民法院(2009新刑初字256号)判决书。(同原村会计挪用公款)
2 、 2010年犯“行贿罪”栾川县法院2010刑初字92号)判决书(行贿原新安县副县长)
停职依据:201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运会组织法》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原文)
而仅仅在被停职的四个月后,花费巨额贿选新上任的王庄居委会支部书记雷某(已经村改居)主持、操作居委会选举,竟然不依照选举规程、严格赛选候选人、美其名曰:直选。
让四个月前刚被政府停职的王某再次当选居委会主任,事后我多次到城关镇政府反映、均被告知说:现在已是居委会、王某的事项不被《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约束。当时身处刑法管制期内的罪犯王金栓,却又成了群众基层政权的领导。
很快又到了2015年选举,依旧是支部书记雷某主持、操作,王某又再次连任。自2008年到2018年十年间,王某虽然两次被叛有罪,中有停职、却能“死而复生”,在此次选举后不久,县纪委或者是检察院就将王庄的账目抱走,直到现在也没个结论。
十几天前,支部书记雷某被城关镇停职,接受县纪委、监察委员会调查,新的支部建立后,清理雷某办公室时,偶然发现两份:中共城关镇委员会、城文(2014)47号、中共城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城文(2014)7号 ,文件载明,王某因贪污国家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全镇被通报。王某实为犯罪,建议监察委应继续予以刑事追究。
2017年雷某向镇里报了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就有王某,王某在7月1日建党节前后,就曾到镇里学习过, 如今又发现被雷某藏匿的文件,综合数年来的事实,足以证实二人数年来勾结真实存在。
明显故意违反选举程序、刻意向民众隐瞒新安县县委和纪委曾经在2015年选举时规定:候选人不得在5年内有犯罪记录、以及“严重警告”违反党纪不得作为候选人的限制。
2008-----2018年间,因多次“机缘巧合”“阴差阳错”居然成就王某连续10年担任基层群众领导,故此也让王某在我们新安县城名气甚大,人送外号:不倒翁。成了声名远扬的传奇人物。
综上所述,2012年选举、以及2015年选举原支书雷某搞所谓的“直选”不设候选人推举环节,不筛查候选人这一重要程序,明显的故意袒护王某,事后对村民对王某资格的质疑,抵赖、推诿,结合这两个人搭帮以来,未经法定民主程序,将村里的小学操场开发房地产、将村里原来的出租价额收入不菲的厂房,同样也未经合法的民主程序(4+2工作法)、擅自拆除、20十多亩地块租给雷备荒50年,后雷备荒又租给幼儿园倒卖获利。此事独掌难鸣,二人相互勾结,互为利用,使集体资产中饱私囊、鱼肉百姓。17年已有数名群众向县纪委、监察委员会检举。
其中有两届,皆因雷某连续两次严重违反程序才导致这一政治丑剧的产生。
请求洛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督查依法依规、查处、并明示:
1 现任新安县城关镇王庄居委会主任王某,是否应该立即停职?
2 2018年居委会换届已经开始,王某是否有资格再次竞选?
王某在任以来有许多涉嫌犯罪的证据和线索,不日我将邮件与新安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即便18年元月王某的干儿子威胁过我,3月30号王某多年来的同伙威胁我,09年秋王某的干儿子和其利益记同伙在村委会办公楼有预谋的无端群殴过我,我不惧怕!不退缩!坚定地配合党中央扫黑除恶、清除基层村霸,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有安全感,并积极配合县纪委、县监察委惩处王庄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让新安的局部社会正气渐进好转至海晏河清。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8-04-08 16:27:4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城关镇将严格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照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十种情形,严格把关,确定村委换届候选人资格;就网友反映的王庄居委会村干部其他违法违纪问题,欢迎举报,查实后予以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