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8-04-04 16:41: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城乡客运车辆票价问题已责成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偃师市发展改革委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一、偃师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2月1日接到洛河桥塔庄路段通车的通知后于当晚要求洛阳交运集团偃师分公司立即通过微信、书面、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每辆客车:洛河桥通车,恢复原线路运营且恢复原票价。
二、洛阳交运集团偃师分公司2月2日在职工大会上要求车站售票员要严格按照偃师市发展改革委核定的票价执行,不允许有私抬票价行为。期间,洛阳交运集团偃师分公司多次进行内部治理,并对问题突出的客运线路要求全线停车整顿。同时,洛阳交运集团偃师分公司在网上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将按照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处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偃师市交通运输局于4月18日上午对洛阳交运集团偃师分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要求该公司在今后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内部管理,严禁客车私自乱涨价,维护客运市场稳定。随后,又对售票窗口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乱涨价行为。
四、偃师市发展改革委已责令洛阳交运集团偃师分公司和有关违规车辆进行整改,并对洛阳交运集团偃师分公司给予1万元罚款;同时,对被举报车辆下发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每辆违规营运车辆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该问题进行监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