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洛阳市经济适用房在办理规划证时,是否还需缴纳城市配套费,郑州市已经明确文件不需要缴纳了,而且国家出台的文件也是不需要啊。请明确,谢谢!
回复部门:财政局 2018-03-27 09:14:21
这位网友:
您好!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细则的通知》(洛政办〔2017〕95号)征收细则的第二条享受优惠范围及办理程序:国务院、省政府文件有明确减免城市配套费规定的,由申请单位出具证明文件,代征部门审核后直接减免或优惠。
您可据此提供明确减免依据,由代征部门(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