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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凯瑞梧桐里2年前未竣工验收通过就交房没人管

    凯瑞梧桐里25,26号楼15年5月1日后交房,实际五方竣工验收通过是在18年1月15日,这种先交房后验收合格,相差两年多时间。

    住建委只是在15年五月份在众多业主举报投诉后才勒令开发商整改停止交房。

    然而实际开发商并没有停止交房,一直在交房。并且后来要求先签物业合同后验收房子才能拿钥匙。开发商在15年下半年交房时声称已经验收合格却没有相关文件予以证明开,要求业主收房。实际18年1月15日才竣工验收合格。

    也就是说15年5月以后开始到18年1月15日之前交给业主的房屋都是未经验收通过的,这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并且违背合同约定之条件,住建委是在承认开发商可以在没有验收通过的情况下就可以交房吗?

    下图有15年5月份交房时开发商出具的不完整交房所谓的凭证,五方验收中三方没有日期,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

    也有百信呼声上之前投诉的回复

    住建委回复中提到开发商在18年1月15日才组织五方验收合格。

    这种开发商交房时说已经竣工验收可以交房,实则过了2年多以后才竣工验收合格,欺骗业主2年多时间。

    住建委是要无视该小区18年1月15日以前就违规交房的事实吗?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如同商品的合格证,没有合格证的商品不允许流通,这是常识。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合格证的情况下谎称自己已经有了合格证并且交房,欺骗业主2年多时间,等有了合格证再事后贴合格证吗?

    住建委是在默许开发商的这种违法违规行为吗?

    mlgb2018 2018-03-18 评论3 浏览1684 编号 20180318211504254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4-02 16:52:34

网友您好:经了解洛阳凯瑞红山置业有限公司答复:
凯瑞红山项目.梧桐里《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是:出卖人交付买受人所购买的商品房的条件为“验收合格”。在合同中也明确了“验收合格”是指买受人所购买的商品房经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竣工的与买受人有关联的建筑物进行验收后做出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和质量标准的评定意见。该商品房已具备《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不存在热心网民描述的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即交付房屋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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