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作为中低运量的公交系统主要适用于中小城市内部的通勤或者大中城市的地铁接驳。因为有轨电车主要以地面形式敷设,不可避免与道路交叉,依然需要等红绿灯。洛阳与新安县之间属于市区与组团的远距离运输,有轨电车完全不占优势。即便是考虑节省成本,沿河敷设,也应该考虑到将来还是会有可能与道路出现交叉。况且我市地铁一号线谷水西站的施工图上已经清楚地预留了将来向新安方向延伸的条件。新安建设轻轨,应该量力而行,但也不能将其打折为有轨电车,看似节省成本,提前建设,实则失去轨道交通的优势。洛阳至新安的轨道交通,适宜以市域铁路名义,沿快速通道敷设,以高架为主,地面、地下为辅,保证专有路权。中途少设站,保证运营速度。一期可建设到县城东部,设县公交总站与轻轨站接驳,与地铁一号线贯通行驶。二期创造条件延伸至县城内部,在县城内部合理多设站,提升利用率,适时和一号线拆分换乘。如是,才能真正发挥轨道交通对我县的意义。宁愿不建,也不能打折扣。希望县里在推进快速通道改建时,能一并考虑将来的轻轨线位,做到不留遗憾。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8-03-16 10:51:2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交通局调查反馈如下:新安县有这方面的规划,具体实施已发改委审批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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