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南昌路王府井,丹尼斯,万达广场门口,大片人行道被划为非机动车停车位。有专人收钱,停车的时候不出现,走的时候出来要钱。没有发给停车人任何凭证,车辆丢失损坏概不负责。
请问1:非机动车停车归谁哪个部门管理。
2:私自占地收费尤其是占据人行道收费有没有法律依据。
3:收费处标志标线模糊。如何界定?
4:车辆丢失损坏如何维权
停车 收费 人行道 丢失 损坏 收费处 车辆 标线 停车位 收钱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03-13 09:45:39
网友您好: 非机动车现未纳入我办管理范围,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好评数0
差评数0
和气 2019-08-21 11:27:04
现在是私人承包了,也不给发票110都说了可以不穿工装,不带工号牌,
顶+1 踩+1 回复
网友481499 2018-03-17 00:32:08
请问归哪个部门管?
随便问问 2018-03-16 22:45:15
现在是谁都不管
网友500984 2018-03-13 23:28:01
这回答搪塞人,归谁管?能不能收费?我们百姓想知道这个!
随便问问 2018-03-13 13:51:37
那就问归谁管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