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所在的涧西区的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她上的是蒙氏班。幼儿园规定托费是1380元/月,伙食费10元/天。今年元月份孩子上了4天。要收半个月托费680元。以上是事实,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幼儿园负责人向我解释的很清楚:“每个月到园7天以上按全勤收托费,3天到7天(含7天)的按半月收托费,3天(含3天)以内的按天计托费”。算了一笔小账,我孩子如果元月份上3天的话,托费是188元(1380/22*3),再多上一天的话托费是690元(1380/2),多上一天需要多交502元。我的疑问是这么明显的不合理的规定有关部门作何解释?
2.上面的问题我也问过幼儿园负责人,负责人很和善的告诉我:“一开始入院的时候就告知家长朋友了。。。。所有的孩子都是按这个规定走的。。。。。我自己的孩子也是如此执行的。。。”她说的我相信都是实情,问题是这些理由都不是对这种不合理规定做出解释的啊。规定不能因为执行的人多了就天然认定它合理合规,否则为啥法律法规要不断修改!?
3.我也刚刚查过,不知道基于什么原因,可能是为了让市场调节优化配置吧,政府已经把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放开交给市场了,物价局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都不能影响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仅仅从收费项目、收费公示等方面对其收费行为进行规范。详见百姓户型问题编号“20160422105559832”中发改委的明确回复。那么我想知道我上面第1条的园方的收费规定是经过涧西区教育局和物价局规范过的吗? 民办幼儿园就可以随意定价了吗? 托费和伙食费都可以自己定只要没人闹事就可以了吗?收费规定就可以园方说啥是啥,我定规矩你们守规矩就好了?
党的十九大报告 中第八条、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第(一)条就突出强调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公平,...,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就做昨天李克强总理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请有关部门考虑。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8-03-07 17:08: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收费政策依据: 1.《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第二十条: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保教费、住宿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餐费按剩余天数退费。 2.《关于规范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13〕11号)文件“有关要求”中第三条:“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当月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半月退费,超过一半的不退费。餐费按剩余天数退费。” 二、收费标准方面: 1.《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指出: 第十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省辖市和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可在全省统一制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内自主选择,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报当地省辖市和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如仍有疑问,您也可进一步到辖区物价管理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涧西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教育局
尊敬的用户: